刘善红 李玉蓉
2009年10月22日,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2008第二期食品从业技能培训在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开课。

水道勇老师给学员讲解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2008第二期食品从业技能培训

学员在实验室进行理化操作

学员在实验室进行理化操作

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2008第二期食品从业技能培训学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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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襄技监培〔2009〕3号
关于开展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鉴定
及“农民工学员”、“换证学员”免费培训的通知
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劳动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没有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现场核查环节应认真查验检验人员“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对检验人员无职业资格证书或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相应条款按“严重不合格”处理。
为落实有关要求,提高食品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满足食品企业对检验工作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强制检验制度的通知》(襄质监食函[2009]10号)等文件要求,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将开展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鉴定及有关人员免费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鉴定对象:
各食品生产企业中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理论基础知识、食品出厂检验方法和检验实际操作技能。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10月22日-10月26日
上课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到时间:2009年10月22日上午8:30-10:30
四、培训地点
培训报到地点:襄樊市职业技术学院檀溪路校区(原襄樊农校;地址:襄城区檀溪路72号;襄樊卫校对面)
五、培训费用
(一)“换证学员”,培训免费。
已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含市级及各县市区局、质检所等技术机构、各级质量协会等中介机构)颁发的“食品检验人员”相关培训证书的学员,凭原培训合格证可免费参加培训,能熟练进行食品检验操作的学员可不参加培训,直接参加技能鉴定考核(理论及实操两部分)。
(二)“农民工”学员,培训费“先收后补”。(即:先按600元/人的标准交费,培训结束按规定时间,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交费发票到劳动部门领取600元培训补贴);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06〕1号) 第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学员先按补贴标准交费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凭培训机构开据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劳动部门领取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600元/人)”。
(三)非“农民工学员”、非“换证学员”,自愿自费参加,收费标准600元/人;
六、鉴定考核费用
1、符合“农民工”身份的学员,按鄂财发[2006]17号文件规定收取180元/人、项。
2、非“农民工”身份的学员,300元/人、项;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四张;并填写《襄樊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符合“农民工免费培训”的学员,同时填写《襄樊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求职登记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符合“换证免费培训”的学员,同时携带原培训合格证原件。
(二)食宿学校可统一安排,费用学员自理。
(三)联系方式:
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刘善红 3212315 13807272863 邮箱:pxzx@xfzj.gov.cn
襄樊市职业技术学院 金顺敬 3530676 13035232057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从业人员△ 培训 通知
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2009年10月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