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善红 李玉蓉
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开展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鉴定及从业人员(农民工)免费培训班于2009年8月25日在襄樊市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原襄樊农校)开班。

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鉴定及从业人员(农民工)免费培训开班典礼

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鉴定及从业人员(农民工)免费培训

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鉴定及从业人员(农民工)免费培训

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科黄洪科长向与会企业学员免费发放进销供及检验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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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襄技监培〔2009〕1号
关于开展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鉴定及从业人员(农民工)免费培训的通知
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食品企业的监管,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强制检验制度的通知》(襄质监食函[2009]1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将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开展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鉴定及从业人员(农民工)免费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饮料、调味品、糖果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制品及其它食品生产企业的检验人员及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理论基础知识、食品出厂检验方法和检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三、培训方式:培训采用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利用襄樊市职业技术学院优良的实验条件,组织食品检验专家进行授课和手把手指导实际操作。通过培训使学员能比较熟练的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及职业资格证。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5天(8月25日-8月29日)
上课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到时间:2009年8月25日 上午8:30-10:30
开课时间:2009年8月25日 上午10:30正式开始上课
五、培训地点
培训报到地点:襄樊市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原襄樊农校)
地 址:襄城区檀溪路72号
六、培训费用
(一)“农民工”学员,采用“先收后补”的方式享受免费培训(即:先按600元/人的标准交费,然后到劳动部门领取600元培训补贴);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06〕1号) 第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学员先按补贴标准交费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凭培训机构开据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劳动部门领取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600元/人)”。
(二)非“农民工”学员,自愿自费参加培训,收费标准600元/人;
(三)食宿学员自理。
七、关于办理《职业资格证》的说明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规定,国家对食品检验等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各单位质量检验员应同时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这次培训考核人员,可同时申请培训、考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办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加培训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检验人员须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取得“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同时作为质监部门的审查依据。
参加培训的普通从业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采取自愿原则。
(二)申请办理《职业资格证》的要求:
已参加食品检验工培训及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理论及实操双合格,并在其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者;
(三)鉴定及考核费用:
评审、考核费300元/人、项;
符合“农民工”身份的,按鄂财发[2006]17号文件规定减半收取(即初级工180元、中级工220元),费用学员自理。
(四)相关材料:
申请《职业资格证》培训人员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襄樊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3)。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交学校进行身份确认,符合“农民工”条件的,享受免费培训,同时填写《襄樊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求职登记表》(附件1)、《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个人)》(附件2);不符合免费培训条件的自愿自费参加。
(二)参加培训的各单位食品检验工请自带检验样品(即本单位产品至少五袋以上)及本单位使用的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以便进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及比对试验。
(三)培训结束,普通从业人员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食品检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
(四)联系方式:
1、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刘老师 3212315 13807272863 邮箱:pxzx@xfzj.gov.cn
2、襄樊市职业技术学院
金老师 3530676 13035232057
九、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提前将报名回执及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襄樊市建设路16号),以便做好会务安排。邮编:441002,传真:0710-3223693。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报名回执
身份证复印件
主题词:食品安全 从业人员△ 培训 通知
襄樊市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2009年 8月19 日印发
襄樊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求 职 登 记 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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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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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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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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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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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省 市(地区) 区 街 |
户口状况 |
1、城镇2、农村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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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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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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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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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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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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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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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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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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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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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专业 |
序号 |
专业工种 |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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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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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 |
序号 |
择业工种 |
月薪要求 |
经济类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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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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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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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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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及熟练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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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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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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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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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制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个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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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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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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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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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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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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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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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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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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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合同
编号 |
《就业证》编号 |
营业执照编号 |
票据编号 |
培训费用 |
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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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职责业培训
机构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劳动就业管
理机构意见 |
审核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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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类:《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B类: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C类: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襄樊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考试单位盖章)
考试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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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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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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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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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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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 |
理论考试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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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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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考试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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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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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数 别
量 种
类
职业名称 |
五级(初级) |
四级(中级) |
三级(高级)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技) |
知识 |
技能 |
知识 |
技能 |
知识 |
技能 |
知识 |
技能 |
知识 |
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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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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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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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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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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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二份,于鉴定7日之前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襄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