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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乡镇团组织集中换届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团市委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0-1-12 浏览量:1899

 

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团委:
    近日,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乡镇团组织集中换届,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意见》(鄂组通〔2009〕109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集中换届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意见》是践行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全体青年”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团的十六大精神,履行好团的根本职责和各项职能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挑战,克服团建薄弱环节,顺利发展团的事业,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县(市、区)、乡镇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的要求上来,采取有力措施把《意见》精神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
    二、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
   《意见》在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科学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本次县乡两级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坚持高标准选好配强团的干部队伍、不断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组织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
    要全面准确把握《意见》对选好配强新一届县级团委班子的要求。认真执行《意见》中有关提名人选年龄、学历和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同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团干部力度。新提名团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应为中共党员,一般不超过33岁,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新一届县级团委领导班子要有熟悉青年工作、有一定共青团工作经验的人选,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要重视做好乡镇(街道办事处)团干部的选配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团委书记应由35岁以下的党政班子成员兼任,同时配备1至2名专、兼职副书记,注重选配选调生、到村任职的选聘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和青年能人作为乡镇团委委员、副书记候选人。团中央试点乡镇(谷城县石花镇、襄阳区伙牌镇、宜城市孔湾镇)必须推行“公推直选”团委班子。
    要全面准确把握《意见》对做好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的要求。要努力形成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团组织积极推荐的团干部转岗输送机制。要积极向同级党委推荐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团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团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要结合本次集中换届予以工作调整,表现优秀的要予以重用,尽量安排到基层党政岗位上锻炼培养。全面推行乡镇团委书记“推优”、“推干”培养选拔机制,县级党委每年从县级团委推荐的优秀乡镇团委书记中选择1至2名提拔重用。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县级团委机关中层干部培养使用和转岗工作,拓宽团干部转岗输送渠道。
    要全面准确把握《意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的要求。把做好集中换届工作与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团中央团建创新试点工作和省级“四百试点”工作,构建“项目+活动+阵地+团建”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各级团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更好地履行团组织的基本职能。
    要全面准确把握《意见》对规范换届工作程序的要求。团委换届工作需提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向同级党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要与党委组织部门及时研究团委换届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与上级团组织协商、推荐同级团组织的领导成员人选,配合做好人选的考察工作。团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人选,要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县(市、区)、乡镇团委换届之前,班子成员及正、副书记的人选经同级党委研究后,应以书面形式征求上一级团委的意见。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需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要全面准确把握《意见》对优化基层团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的要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同级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应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每年至少一次与团委班子集体谈话。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地区6岁至28岁青少年人口数每人每年不低于0.3元的标准划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经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一定额度的党费,由共青团组织用于开展“推优”工作和青年党员、青年骨干的教育培训。要将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与团员活动阵地建设结合起来,综合加以利用。要健全目标责任制,将团建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共青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与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结合起来,纳入创建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先进县(市、区)工作考评。党委组织部门要做好党建带团建规划、指导、协调工作,县乡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门负责人、团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完善团干部协管制度,团干部的管理,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团委协助管理。
    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县乡团委集中换届工作
    要加强对集中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尽早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在换届选举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办事,坚决防止和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对换届后新上任的团委班子成员,应根据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培训。要通过做好换届工作,进一步提高县、乡团委领导班子的素质,增强县乡团组织的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各地县、乡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安排,请于2010年1月18日前上报团市委青农部。各地党委组织部门和团组织要及时上报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换届结束后,要及时将团的组织设置和干部选配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将通过调研督办、开办信息简报等方式,对各地换届工作进行跟踪和指导。

                                                     中共襄樊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襄樊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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