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
近期,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乡镇团组织集中换届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意见》(鄂组通[2009]109号,以下简称《意见》),团省委又以鄂青办发〔2009〕60号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县(市、区)、乡镇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现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集中换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动汇报,争取党政工作支持
《意见》在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科学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本次县乡两级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坚持高标准选好配强团的干部队伍、对团干部转岗输送、对不断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县(市)区团委要积极主动地向本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沟通,争取支持,为推动换届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换届工作
1、换届选举前,各地团委要集中精力,细致安排,对县乡两级团组织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县、乡两级团干部现状。要认真执行《意见》中有关提名人选年龄、学历和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同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团干部力度。新一届县级团委领导班子要有熟悉青年工作、有一定共青团工作经验的人选,以资熟手。要重视做好乡镇专职团干部的选配工作,乡镇确无合适人选的,应采取全县(市、区)范围内交流的方式调剂解决。
2、要认真履行换届工作程序,提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向同级党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要与党委组织部门及时研究团委换届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与上级团组织协商、推荐同级团组织的领导成员人选,配合做好人选的考察工作。团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人选,要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县(市、区)、乡镇团委换届之前,班子成员及正、副书记的人选经同级党委研究后,应以书面的形式征求上一级团委的意见。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需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3、要积极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主动地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干部,及时反映需要转岗安排的团干部情况,努力形成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团组织积极推荐的团干部转岗输送机制。要按照干部任职最高年限的规定,对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乡镇团委书记,积极向同级党委推荐。要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重视支持,认真做好县级团委机关中层干部培养使用和转岗工作,拓宽团干部转岗输送渠道。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以县乡两级团组织换届为契机,认真领会贯彻换届工作精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此次换届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加强对集中换届工作组织领导,工作中要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办事,坚决防止和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对换届后新上任的团委班子成员,应根据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尽快让他们熟悉工作。要通过做好换届工作,进一步提高县、乡团委领导班子的素质和活力,增强县乡团组织的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各地县、乡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安排,于2009年12月7日前上报团市委青农部。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做法、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共青团襄樊市委
2009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