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期夏令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襄青办发【2009】3号
各县(市)区团委:
为了加强暑期夏令营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暑期夏令营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通知如下:
一、在举办暑期夏令营时,各级团队组织要针对今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暑期夏令营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在安排夏令营线路时,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因素,尽量避开有安全隐患和流感疫情较严重的景点、景区和线路,严禁组织参加有高危风险的活动,如蹦极、攀岩、探险及安排到江、河、湖、海内游泳等旅游项目。
三、选派责任心强、有过硬的带团能力和安全防范经验的同志带团,要求每个团队至少安排一名全陪、一名医生、一名安全管理员随团活动。同时,注意加强团队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要按旅游政策法规要求,租用旅游定点车辆(队)出游,要使用驾驶技术过硬的司机,在行团前要对车辆做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行车;严格按照汽车核载人数乘车,不得超载,要严禁午夜后行车。
五、切实做好团队饮食卫生工作,确保游客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卫生关,不提供过期变质的食品,不到卫生条件不合格的社会餐馆就餐,严防食物中毒。
六、团队出发前要召开营员、家长、团队工作人员旅游安全常识培训会,全面向营员讲解旅游安全常识、紧急救助技能技巧等知识。行团过程中一旦出现旅游安全事故,各旅行社要按照国家安全事故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妥善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各县(市)区团委接到本《通知》后,迅速开展一次旅游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团市委将对各夏令营带队团体贯彻执行《通知》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共青团襄樊市委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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