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团省委获悉,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北京路派出所民警刘芳荣获"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团省委联合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等16家厅局在全省开展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市公安局北京路派出所民警刘芳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老河口市各系统、各基层单位围绕青少年维权工作,立足本职,走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贴近青少年,拓展工作领域,切实做好延伸服务,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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