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节目参加第三届全国校园 文艺汇演暨第八届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团委、大中学校团委、少先队示范学校: 为大力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充分展示我市艺术教育的成果,经团市委、市少工委研究,我市拟组织选拔优秀节目参加第三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八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 第三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八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由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协会联合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共同举办,活动将于2008年1月下旬在北京举行。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是检验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的舞台,汇演颁奖大会将在人民大礼堂隆重举行;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是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和校园文化建设成就的平台,晚会将由中央电视台导演、录制,春节期间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和部分地方电视台播出。经过积极争取,目前,活动主办单位委托襄樊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襄樊地区节目选送。 本次活动参演节目的选送以各县(市)区、大中学校团委和少先队示范学校为单位组织。希望各级团队组织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力争以最优异的成绩,充分展示襄樊青少年学生的风采。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理。 联系人:张宏明;电话:13995778777。
共青团襄樊市委 襄樊市少工委
200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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