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至17日,团枣阳市委书记施海潮和团枣阳市委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李俊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科深入全市各镇、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对各地贯彻落实枣组文〔2008〕58号文件精神,抢抓全省村级组织换届契机切实加强镇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办。
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村级组织换届中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通知》(鄂组通〔2008〕84号)以及团省委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团建有关工作的通知》(鄂青办发〔2008〕45号)、团襄樊市委印发《关于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后,团枣阳市委迅速行动,在市委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重视与支持下,市委组织部及时下发了枣组文〔2008〕58号文件,批转了《团枣阳市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村级组织换届中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通知>精神的请示》。
本次调研和督办围绕推进贯彻落实枣组文〔2008〕58号文件精神进行,主要有三项工作:一是调查摸底。对各地镇村团干部的现状以及新当选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等情况摸底造册,为选好配强村团干部提供翔实资料。二是督促进度。调研发现,各地工作进展较快,行动较早的平林镇、新市镇、北城办事处等地党委(工委)已经下发了各村(居委会)团支部书记的任职文件,其余各镇、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调研组分别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进度要求。三是发掘亮点。通过调研,发现了一些地方的好做法值得借鉴,如平林镇18个村,除3个村的团支部书记由35岁以下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外,其余15个村的团支部书记全部从青年能人中产生和配备,并作为村两委班子后备干部培养,仅此一项,平林镇每年将增加村团干部专项经费支出近2万元。调研组将进一步发掘典型,总结经验,适时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