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12355青少年心理援助中心
章 程
一、襄樊市12355青少年心理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援助中心)由团市委授牌成立,隶属共青团襄樊市委领导;
二、援助中心成员由襄樊市诺兰心理咨询中心的20名青少年心理健康专家组成,业务方面在诺兰心理咨询中心指导下开展活动;
三、主要职责是对我市青少年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援助以及负责在市民中宣传推广心理健康科普知识;
四、援助中心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是社会公益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五、援助中心的运作经费主要来自民间资助和企业赞助,赞助经费由团市委负责统筹管理;
六、援助中心在开展大型公益活动前,活动方案需提前7个工作日报团市委审核批准;
七、援助中心开展活动对外宣传统称“襄樊市12355青少年心理援助中心”;
八、主管部门团市委负责利用各种媒体对援助中心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在市民心目中的知晓度,对批准援助中心开展的活动给予大力支持,使活动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九、援助中心有义务定期将为青少年服务数量及开展活动情况上报团市委,并接受监督;
十、如出现违反上述规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团市委有权取消诺兰心理咨询中心承担的襄樊市12355青少年心理援助中心的一切职责;
十一、本章程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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