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区纪委组织了4个检查组,对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分区直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如下特点:
一、加大领导力度,促进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2010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都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划分了责任区,从而加大了对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力度,促进了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欧庙镇、檀溪办事处等单位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兑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二、强化监督,加强对责任制工作的检查 2010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将监督检查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切入点来抓,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庞公办事处、昭明办事处等单位党政班子及纪委专门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纪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区民政局、区计生委、区环保局、区劳动局等单位还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行业管理等纳入了检查考核内容,有力地遏制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求工作内容创新 2010年以来,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各单位注重结合自身实际,紧扣行业特点,与时俱进,创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内容。王府办事处充分结合地处城区的实际,在全处推行社区政务公开,并将社区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从而促进了社区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尹集乡、庞公办事处推行“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实现“三资”管理全覆盖,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4月,参加全省党风建设工作会议的70名会议代表现场观摩了尹集乡和庞公办事处的“三资”管理工作,省纪委副书记余幼明同志对我区“三资”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区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任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但也有少数单位措施不得力,存在走过场,应付检查的现象。二是认识不够一致。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认识不足,缺乏研究。三是责任追究不够严格。有少数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由于只注重责任的划分和责任状的签订,忽视了责任追究,导致全区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中没有一例责任追究案例的现象。
襄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