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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军团队员简介
 ·贾连静
 ·仲伟鸿
 ·梁 玥
 ·王红芬
 ·陆海凤
招聘信息
保险,买多少才合适
有钱人需要买保险
养老基金越早准备越轻松
贵的是生活费,不是保险费
拥有多少保险才合适?
智慧宝贝两全保险
少儿住院医疗
新天寿
世纪长安
安享人生
世纪长乐
生命关爱重大疾病保险
 
 
 
 
 
泰康人寿襄樊中心支公司明星军团
前排第一左起:仲伟鸿 戴 玉 张 雪 王红芬
后排第一左起:郭智洋 贾连静 蔡永波 席 斌 梁 玥
  明星军团始建于2003年10月,由最初的4人,发展到现在的15人,明星会员占比50%,业绩由最初的不足万元,到现在的5万元/每月,这一步步的成长来源于明星军团的动力和实力。
  明星军团崇尚规范、纪律严明、收入高、高享受,伙伴之间团结一致,相互关心,业绩突出,力争上游。
  明星军团对待客户热诚、专业、负责,无论从专业方面,还是为人处事,对待每一个客户都能以客户为中心,处处为客户着想,做到超乎客户期望值的服务。
  明星军团对待伙伴,充满同志之情,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明星军团热诚欢迎有志于寿险事业的朋友加盟!
■ 明星军团队员简介:
  贾连静:1985年参加工作 2001年2月辞职后加盟泰康人寿襄樊中支 参加泰康人寿武汉、广州分公司联合精英主管班学习 2002年任襄樊中心支公司专职讲师 武汉分公司授权鄂西区培训讲师 泰康人寿襄樊中支财富十强 2003年8月筹建襄樊中支明星军团任军团长。
  湖北省2005年度优秀讲师
  联系电话:13307270060 0710-3188335(24小时热线)
  邮  箱:tx3996500@taikang.com
  本人担任襄樊商务网论坛保险版版主,如果您有关于保险方面的问题请登陆论坛查询或留言,我会尽快为您解答。同时欢迎同行前来交流,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点此登陆论坛
         图片摄影 / 万笛          图片摄影 / 万笛
   
贾连静与陈东升董事长合影
  仲伟鸿:1971年10月24日出生于江苏省 1989年毕业于襄樊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参加工作后在单位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操作能手、三八红旗手等奖励。为人热情、真诚。2003年10月加入寿险后,下定决心将寿险当作一个事业来做,每当我看到因意外或生病在住院的病人时,心中就充满了责任感,我希望通过我的热情、通过我的努力,让每一个家庭都拥有最全面的保障,让温暖的家在遭遇风险的时候有一个避风港,再不幸的家庭失去亲人时,把亲人应尽的的责任担负起来,让我们的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不会因为无力负担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生活费用而是去他们应有的权利,避免我们的孩子因得不到良好的教育而成为这个社会的贫困者。
  对待客户:热情、认真、负责 和客户成为真正的朋友!
  联系电话:0710-3907793(24小时热线)
  梁玥:1974年7月24日出生于襄阳区张集镇
  加盟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之后,对保现有了深刻的认识,在这个行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有一颗  真诚的心,面对身边每一个人,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坚持到底,胜利一定属于自己!
  联系电话:0710-2887019(24小时热线)
  王红芬:1981年-2002年在市内一家国企任挡车工,质检员,曾多年荣获积极分子,先进工作者技术标兵等称号。在保险公司弟弟的熏陶下,2002年加入寿险,历任试用业务员,正式业务员,业务主任,2004年连续进入明星协会。
  我认为幸福别人,快乐自己的事情,更是爱的传递,爱的延续,我愿和一切有缘人广结善缘,把关爱,保障送给千家万户。更愿有识之士加入到我们的事业中来,我愿我和我的团队以最优质,最专业的服务,最真诚的心,来为您提供一流的服务!

  联系方式:13871737855(24小时热线)
  陆海凤:女、曾经任教几十年。2002年退休于襄樊烟厂子校。为了充实生活,造福于社会,来到泰康保险公司。公司的一张保单保全家特别吸引大家,所以我的工作做得特别顺利和开心。连续几年公司业务明星会员。
 
招聘信息
  泰康人寿襄樊中心支公司招聘业务主任,要求年龄25-45岁,男女不限,高中以上学历。
  薪资500-1000元/月,并提供保险。
 
 
保险,买多少才合适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已经成为现代人规避风险寻求保障的首选。然而保险保多少才算合适呢?有业内人士认为,以上海目前的经济、医疗水平看,合理的投保保费是自身年收入的5%到10%左右。即如果你一年能赚5万元,拿出2500到5000元买保险是适度的。据了解,一般购买保险的多少可以根据以下公式来进行计算:“需购买的保险=你想要的保险程度-你现有的保障水平”,也就是说,你如果想要30万元的保障,而你的社保有7万多,公司又为你买了补充险2万元,那么你只要买能保20万元的那一档保险就可以了。
 
有钱人需要买保险
  如果有一部印钞机,我们是应该照顾机器呢?还是照顾印出来的钞票?肯定选择照顾机器,因为钞票没有了可以再印,但机器没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事业成功人士就如同一部印钞机。一个四十岁的人,一年可以赚十万,以每年成长5%,一直到六十岁退休,总价将不止三百万,如此巨大的财产当然要妥善维护照料,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买人寿保险了。
  人自身的价值是最重要的,所以千万要照顾好自己。
 
养老基金越早准备越轻松
  准备养老基金,就好比攀登山峰一样,同样一笔养老费用,如果25岁就开始准备,好比轻装登峰,不觉有负担,一路轻松愉快地直上顶峰;要是40岁才开始,可能就蛮吃力的,犹如背负学生背包,气喘呈呈才能登上顶峰;若是到50岁才想到准备的话,就好像扛着沉重负担去攀登悬崖一样,非常辛苦,甚至会力不从心。同样是准备养老基金,却有人轻松,有人吃力,因为越早准备越轻松,而有效的方式就是立即投保。
  今日的您,可以决定如何攀登人生的山峰,而保险能为您规划一条最轻松顺畅的路,让您在年轻时就能运用余力准备,轻轻松松地获得幸福美好的退休生活。
 
贵的是生活费,不是保险费
  虽然许多人能接受保险的观念,但又担心保费的问题,而因此延误投保的时机。怎料人生中许多不可错失的机会,就在这迟疑中磋砣了。聪明的人会开源节流,为家庭经济打算,投保就是保障家计的最佳方法。遭到意外的家庭其收入来源有四:亲戚、朋友、他人救济或保险理赔,您喜欢哪一项?不用说,当然是没有人情压力的保险。保险费是未来生活的缩影,比例是固定的,真正贵的不是保险费,而是生活费。倘若我们今天选择了便宜的保险费,相对地,代表来日我们只能享受贫穷的生活水准。您一定不愿意让家庭未来的生活水准打折扣,那么今日的保险投资就是值得的,何况它只是我们收入的一小部分而已。以小小的付出,换得永久的利益和保障,实在划算。
  “涓滴不弃,乃成江河”,真正会理财的人,就是会善用小钱的人,将日常可能浪费的小钱积存起来投保,让保险为您屯积保障,让您和家人能拥有一个有保障的未来。
 
拥有多少保险才合适?
  每个人的职业状况、财务收支,身体条件、家庭背景不尽相同。所以也不可能有一种保险,拿来套在谁身上都合适,一定要“度身定做”,但购买保险是有原则的,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考虑。
  身故保险 做为一家的主人,购买多少保险才够呢?考虑的主要方面是,亲人一旦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后的正常生活费用,通常意义上,这点主要从可承受缴费的能力,一般以不超家庭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较为合适,少了保障不足,多了影响正常的生活质量。
  养老的需求 人老了失去了劳动的能力,收入锐减或消失,所以退休金是必须考虑的,而且要买足买够。一般可以把社会保险金的部分一并考虑,再加上一些个人储蓄等等,再按个人年收入的一至三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就基本可以了。
  医疗保障 人的年龄大了,疾病就会如约而至,俗话说,三十以内人找病,三十以外病找人。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住院医疗方面的险种应该购买一些,以提高医疗的品质,早日康复,早日赚钱。
 
智慧宝贝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
  本合同生存给付有如下三种方式,投保人投保时须选择投保其中任何一种:
  1.若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五、十六和十七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合同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若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和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合同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3.若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五、十六和十七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合同分别在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和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合同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给付
  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按如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
  (1)累计所缴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00%;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
  三、红利
  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本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缴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将红利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方式有以下三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3.抵缴保险费:红利可用来抵缴到期应缴保险费。若红利的金额不足以抵缴到期保险费,不足部分必须一并缴付。红利的金额超过到期保险费的余额以及缴费期满后的红利,本公司以累积生息方式进行给付。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生息将不参与以后年度的红利分派。
 
少儿住院医疗
  保险责任
  对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且在等待期后的住院及与该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的治疗(含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治疗而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每次住院300元免赔额以后,按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内保险金累积给付以投保人投保时选择的保险金额为限。
 
新天寿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给付
  被保险人在100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生存给付
  1、被保险人生存至每3周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
  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本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缴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将红利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方式有以下三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一、 现金领取。
  二、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三、 抵缴保险费:红利可用来抵缴到期应缴保险费。若红利的金额不足以抵缴到期保险费,不足部分必须一并缴付。红利的金额超过到期保险费的余额以及缴费期满后的红利,本公司以累积生息方式进行给付。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生息将不参与以后年度的红利分派。
 
世纪长安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 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 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安享人生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前,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 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
  2.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 累计所缴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在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后,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 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扣除本合同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 累计所缴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扣除本合同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生存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乘以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后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红利
  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本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缴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将红利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方式有以下三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一、 现金领取。
  二、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三、 抵缴保险费:红利可用来抵缴到期应缴保险费。若红利的金额不足以抵缴到期保险费,不足部分必须一并缴付。红利的金额超过到期保险费的余额以及缴费期满后的红利,本公司以累积生息方式进行给付。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生息将不参与以后年度的红利分派。
 
世纪长乐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如被保险人身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
  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本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缴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将红利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方式有以下三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一、 现金领取。
  二、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三、 抵缴保险费:红利可用来抵缴到期应缴保险费。若红利的金额不足以抵缴到期保险费,不足部分必须一并缴付。红利的金额超过到期保险费的余额以及缴费期满后的红利,本公司以累积生息方式进行给付。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生息将不参与以后年度的红利分派。
 
生命关爱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 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九十日后或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 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一百周岁之生效对应日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祝寿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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