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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过度包装需要立法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06/1/18  阅读:11285次

  曾几何时,我们并不注重商品包装。由于不重包装,我们的一些优质商品也往往卖不出价钱,所谓“一流的产品、二流的包装、三流的价格”。不曾想,斗转星移,现如今,我们的许多商品包装已经迅速由“简陋”走向“豪华”甚至“超豪华”,进而出现了过度包装的倾向,并且到了必须限制、治理的地步。
  毋庸讳言,时下我们的许多商品包装的确太过“隆重”了,月饼盒、茶叶罐、酒瓶往往要比月饼、茶叶、酒本身还要贵,如此“形式重于内容”,还真有点让人不知道是吃月饼还是欣赏月饼盒、喝茶还是啃茶叶罐、享受美酒还是把玩酒瓶。
  过度包装渐成“时尚”,不仅浪费社会财富,耗费宝贵资源,污染生态环境,而且与建设节约型社会背道而驰,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以月饼包装为例。全国每年大约要生产1亿多盒月饼,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数据表明,企业每生产10万盒月饼,包装耗材就需砍伐4-6棵直径在10厘米以上的树木。这样一来,实际上相当于一个中秋节就要“吃掉”一片面积很大的森林。同时,过度包装还会增加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费用,大量废弃包装物还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等等。据悉,在全国每年的城市固体废物中,包装物占到了30%。
  商品包装无外乎三种功能:保护商品在制造、运输、仓储、销售中不破损,不变质;方便使用;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对商品起到美化、宣传和增值作用。对商品进行适度包装无可厚非,但盲目追求包装的“豪华”则是不可取的。不重包装无疑是一种落后,但过度包装同样也是一种落后。明乎此,在呼唤企业责任、倡导绿色包装的同时,还必须采取过硬的措施,限制和治理过度包装。
  按照国际上一般规定,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厂价格的15%,若超过15%,则属于过度包装。据悉,世界上不少国家已从立法角度对过度包装进行严格限制,并积极鼓励适度包装。比如,韩国等国家的法律规定,包装物不能大于被包装物体积的10%,不能超过被包装物价值的30%,包装层数也有所限制,违者将被罚款。可喜的是,我国也已开始重视限制过度包装问题,比如,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前不久发布了限制月饼过度包装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已经制定出月饼的国家标准,对今后的月饼包装进行强制性规范,等等。这此规定无疑都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要从根本上杜绝过度包装,还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立法的形式限制过度包装,对各种产品包装进行必要的法律规范。同时,还要注重技术创新,开发出高技术含量的环保包装产品。
  节约型社会拒绝过度包装,限制过度包装需要立法。
  【200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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